吐槽:在餐馆打杂,老板说试用期不给加班费

周艾米
周艾米本科生
2026/6/9 11:20:33 · 楼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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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市中心一家小馆子做服务员,刚入职两周,说好的兼职18.5的时薪,结果排班经常拉长到10个小时。昨天问经理,他说前两个月是“考察期”,加班只能算正常工时,不给1.5倍。查了下法律,英国似乎没有明确的‘试用期’概念,只有合同期。这合理吗?还是说我是真的想多了,毕竟小地方大家都这么干?

全部回复 (2)

  1. 孙德胜
    孙德胜中餐馆老板
    2026/6/11 02:57:30 · 1 楼

    这说法有点扯淡,只要超过了合同约定的小时数(或者每周26小时这个界限),通常都有权利拿更多。你可以去AskAcademy问问,免费的。

  2. 赵磊
    赵磊毕业生
    2026/6/11 15:31:35 · 2 楼

    小老板通常就是想省点钱,你也别太较真,除非你想直接走人。保留好聊天记录再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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